何勇海
上世纪80年代起源于北京的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最近有了新内涵,不仅门前责任范围更立体,内容也从过去的包卫生、包绿化、包秩序,提升为包市容环境、包秩序环境、包设施环境。为贯彻“在精治共治法治上下足绣花功夫,探索构建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”要求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在全市范围内推进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,并推动打造80条左右“门前三包”精品街。
“门前三包”指临路临街的所有单位、门店、住户担负一定的市容环境责任和一定的城市管理任务。传统的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包卫生、包绿化、包秩序。包秩序是制止在门前乱摆摊点、乱停放车辆、乱堆杂物、乱贴乱挂、发出高大声响等行为。实行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是为引导单位、社会组织和市民群众当好“大城众管”,以共治共享,深化城市文明创建。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,不仅考验着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,也是城市文明宜居程度的重要体现。
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首创于1983年,当年开始在北京全市推行,并迅速在其他地方推广。1999年4月1日,北京正式实施《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管理办法》,一直沿用至今。时过境迁,有些内容已经过时,亟须更新。比如,如今街面上的卫生基本是由环卫工人负责,绿化也有园林工人打理,不需临路临街的单位、门店、住户承包。有些城市管理新问题又亟待提上台面,依靠“大城众管”的力量来管理。比如不只是街面,建筑物外立面及立体空间得到广泛利用。又如户外广告及标志、夜景灯饰越来越多,共享单车和外卖电动自行车的停放越来越成为问题,等等。因而,应出台新的“门前三包”规范,以适应新的城市管理要求。
为此,北京制定了新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,将三包责任范围从地面延伸到建筑物、构筑物外立面,护栏或围墙侧立面,以及建筑物、构筑物的天际线,包括地面横向、纵向与立面三者所形成的空间。将新“三包”内容概括为市容环境、秩序环境、设施环境,并赋予每一项以新内涵,如“市容环境”新增及时开展扫雪铲冰,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。“秩序环境”新增不得开墙打洞,不得私装地锁、乱停车辆等。“设施环境”新增按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、标语宣传品及施工围挡,不得在建筑物外立面乱贴乱挂、乱涂乱画,等等。
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变迁以及城市规模扩大化、设施产权多元化,各地的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都应当与时俱进,以适应新形势、新情况。这同样是以“绣花功夫”,换取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提升,努力让城市生活更健康、更便捷、更舒适、更美好。
新“门前三包”不应仅满足于内容升级,责任考核、问责处罚等也需升级。履行好“门前三包”是责任也是义务,各相关部门、单位要制定更详细的规定,建立责任追究机制。如应安装监控探头等,对临路临街单位、门店、住户实行日常巡查,推进治理工作常态化。对“门前三包”表现突出的,年终予以表彰奖励。对履行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不力者予以警告教育,拒不改正的予以曝光或依法行政处罚,并提高处罚力度,以错罚相当、罚当其罚。
同样是实行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,有的地方效果不错,有的地方效果不好,区别之一就在于是否严格执行,有违必罚。实行新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,应当汲取以往这方面的经验,做到管理和服务一并升级。